无证叉车又惹祸,赔76.5万并获刑!有动图有文本有140页的PPT!
据人民法院报消息,2019年3月,广东平远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宗涉嫌重大责任事故案件,被告人张某洲、叶某雄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由两人所在公司平远县某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赔付被害人家属76.5万元。
2018年4月,被告人张某洲受被告人叶某雄的雇请,到平远县某再生能源公司务工。
叶某雄在明知张某洲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情况下,还教授张某洲如何操作叉车打包成品。
同年6月20日凌晨凌晨3时多,张某洲操作一部未依法依规检验且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的红色杭州牌CPCXX叉车作业时,因车速过快,没有留意到杨某香所处的具体位置,将叉车的左货叉前端叉到杨某香的右侧腹部,造成杨某香严重受伤。事故发生后,叶某强与闫某林等人将杨某香送到梅州市人民医院救治,杨某香经抢救无效于当日7时死亡。
最近朋友圈流传
广西贵港市西江文化广场
叉车司机视野被遮挡
撞倒前方两位老人并碾压,现场惨烈
具体以官方通报为准
(视频从50秒开始看)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width=500&height=375&auto=0&vid=v0869f4pw05
另外一起事故
叉车司机被活活砸死
叉车在不少作业环节
都是不可或缺的好帮手
但因叉车流动性强、
危险性高等特点
加上作业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
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再看叉车事故动图集锦,胜过百次安全说教!
女子开叉车戳爆大货,胎爆人亡
”10.8“叉车倾倒事故
深圳市瑞智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1·14”事故
英诺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11·16”事故
作业前检查灯光、倒车警报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叉车作业范围1.5米内不得有人靠近(企业要求)
叉车倒车时,驾驶员须先查明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
在厂房、仓库、窄路等处倒车时,应有人站在驾驶员的侧后方指挥。
驾驶叉车应系好安全带;
不得随意改装叉车,叉车不得用于抬升作业;
叉车所有部位禁止站人、搭乘其他人员;
不得超载,载物行驶时,货叉不准升得太高,以免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驾驶叉车应系好安全带;
叉车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先发出行驶信号;
禁止高速急转弯,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叉车禁止超载,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
特殊情况物品影响前行视线时,需倒车行驶,倒车时要低速行驶。
叉车所有部位禁止站人、搭乘其他人员;
叉车禁止超载,行驶过程中双叉或运送的物件离地高度不得大于0.5米。
叉车司机惨遭湿身
叉车运输中撞人事故
叉车倒车撞人事故(来动动脖子防颈椎)
叉车运货挤人事故
叉车坠物伤人事故
超速转弯侧翻
观察不到位发生碰撞
倒车过度叉车跌落
叉运不当致货物损毁
穿行过道运输超宽物品
倒车不慎导致货架坍塌
请各单位认真总结并吸取这起事故的惨痛教训,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坚决杜绝同类事故发生。
来源:网络综合整理
中国应急管理报 新媒体中心 编辑:张晓蒙 庞舒月